诗经中婚恋诗体现的哪些民风民俗?

小博 2024-07-06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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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有一项民俗是试婚。关于“婚前是否应该同居”这个问题在21世纪的今天仍然被广大网友们激烈地讨论着,然而“用同居方式以试婚”这一项制度已经被先秦时期的男女实践过了。小伙伴们是不是惊呆了呢?

试婚,是在一起共同居住一小段时间,模仿夫妻生活,来考察结婚对象的品性、在一起生活的习惯、男女各司其职等方面内容,以保障之后的婚姻生活幸福美满。当然,对于试婚的对象也不是随便就能找一个的,一定要两情相悦,并且经过有关制度的同意,是官方批准的试婚哦。

在《诗经·郑风·女曰鸡鸣》中,就可能描绘了一种试婚生活: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弋凫与雁。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诗歌的开头,女子说:“鸡叫了”,男子说:“天快亮了”。女子说:“你起来看看夜色,启明星还那么亮。”男子说:“大雁将要翱翔的时候,我就去射大雁给你吃。”

男子射猎归来,女子做成美味佳肴,二人就着美味饮酒,诉说想要白头到老的衷肠,他们弹琴鼓瑟,生活宁静美好。

男子说,我要是知道你会来这里,就把玉佩带来送给你;我要知道你这么温柔,就会准备玉佩送给你;我要知道你对我如此情深,我就会用玉佩来报答你。

郑玄《笺》云:“赠,送也。我若知子之必来,我则豫储佩,去,则以送子也。”

现代大部分学者认为这篇诗歌是赞美年轻夫妻婚后幸福美好生活的,但是疑点有三。

首先,如果是年轻夫妻,为什么诗中会说“知子之来之”,夫妻之间不会说我知道你会来这样奇怪的话吧?如果“来”字有其他解释,那么为何连距离先秦时期年代最近的东汉大儒郑玄都解释成为“来”字的本意?或许此字的训诂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其二,赠玉佩这一行为一般在婚前,玉佩多为定情之物,诗中反复说道赠送玉佩,很有可能是男子想要定情订婚之意。

其三,如果二人是夫妻,则诗中应以“夫、妇”称之,“女与士”这样的称呼一般用于未婚的青年男女。

那么,如果诗中男女不是夫妻,只是普通情谊相属的情侣呢?这种可能性也不大,如果普通情侣在背着家人的情况下,不会像诗中这样张扬,又做饭又弹琴,仿佛正常夫妻生活一般。所以诗中男女能够正常同居生活很有可能是经过了某项制度与家人的同意而同居试婚。

在试婚习俗中两人共同生活一小段时间,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男女双方都很满意,可以想见《女曰鸡鸣》的男子归家后便会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订婚了,未来必能琴瑟在御,岁月静好。

不过先秦时期毕竟经济落后、生产力低下,他们处于一个不断尝试为后世制度探路的时代。而如今的青年男女处于社会主义新时代,更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为自己的婚姻和人生的幸福做出谨慎、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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