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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藏族主要是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操藏语的民族,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以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中国境内有人口约541万余人(2000年),以从事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另外,尼泊尔、巴基斯坦、印度、不丹等国境内也有藏族分布。藏族自称“蕃巴”(bod-pa),汉语的名称“藏”来自藏语gtsang“后藏”,gtsang这个名称的原来意义可能是“雅鲁藏布江yar-klungs gtsang-po流经之地”。
民族概况 分布地区 藏族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及青海海北、黄南、果洛、玉树等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甘肃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县以及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藏族是汉语的称谓。西藏在藏语中称为“蕃”(音bo),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蕃巴”,意为农业人群。“蕃巴”又按不同地域分为“堆巴”(阿里地区),“藏巴”(日喀则地区),“卫巴”(拉萨地区),“康巴”(四川西部地区),“安多洼”(青海、云南、川西北等地区)。
藏医药学是中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藏药讲求炮制技术,尤对兽医有独到之处。医药学著作主要有《医方四续》。算学可以预测日、月蚀及地方近期气象。 民族历史 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 藏族具有悠久的历史,藏族的先民们自远古时就居住在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
据考古发现,早在4000多年前,藏族的祖先就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生息繁衍了。据汉文史籍记载,藏族属于两汉时西羌人的一支。当时甘青一带西羌诸部已与汉朝发生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而西藏有“发羌”(发,古音读bod)、“唐牦”等部,与甘青诸部已有往来。据藏文史籍记载,吐蕃王室的始祖崛起于西藏山南地区的雅隆河谷,为“六牦牛”部的首领,在松赞干布以前已传20余世。
当“六牦牛”部初兴时,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但从最初几代首领的母子连名中,还可以看到曾经历母系氏族阶段的痕迹。公元6世纪,山南号称“悉补野”部的首领与邻部结成联盟并尊为盟主。当时,西藏境内另外还有“羊同”、“澎波”、“苏毗”、“工布”等10余族部,均已进入奴隶制社会。
雅隆部落首领成为部落联盟领袖,号称“赞普”(王),建成自称为“博”的奴隶制王朝。7世纪初,雅隆部落首领兼并了达布、工布、娘布、苏毗等诸部,第三十二代赞普松赞干布统一整个西藏地区,定都逻娑(今拉萨),建立了吐蕃王朝。始制藏文、藏历,创订法律、度量衡,分设文武各级官职。
划分全境为四大军政区域,在西藏建成自称为“蕃”,汉籍称作“吐蕃”的奴隶王朝。公元641年,赞普松赞干布与唐朝的文成公主联姻,被唐封为驸马都尉西海郡王。公元710年,犀德祖赞又与唐朝的金城公主联姻,由于与东部中原地带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使西藏社会逐步有了很大发展,由此揭开藏、汉文化交流史上的新篇章。
但从9世纪末开始,吐蕃内部矛盾逐步加深,藏区陷入长期的分裂割据状态,并形成“阿里王系”及(后藏)“亚泽”王系、(山南)“雅隆觉阿”王系和(前藏)“拉萨王系”等。它们各自为政,不相统属,有时还常常为各自利益互相侵袭劫掠,大小战争频繁。这一时期,藏传佛教(也称喇嘛教)为藏区各阶层所接受,并逐步深入到藏族社会的各个领域,佛教上层人物往往和当地首领紧密结合,互为利用,在藏族历史上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封建体制。
在宋代,藏族各地方政权又加强与内地的联系,有些地方首领受到中央政权的策封。“茶马互市”等藏、汉贸易有了较大发展。 元朝时期,藏族地区正式纳入了祖国版图,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元初,设立总制院(后更名为宣政院),管理全国佛教僧徒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这是中央在西藏设官建制的开始。
在藏区分设三个宣慰史司都元帅府,分别管辖西北、西南各省内的藏区以及西藏地区,还设立了十三万户府统一管理地方军民政教事务。元朝中央多次派员到卫藏统计土地、清查人口、建立驿站、厘定赋税、重新拟定差役制度。由中央颁发封地文书以确定各地封建领主对所属庄园的占有,封赐印信以确立各级官吏的职权。
同时,元朝中央将刑法颁行藏区,并派军队驻扎在各战略要地,由此拉开了中央政权对藏区全面施政的序幕。 明朝继承了元朝对藏族地区的管理制度,除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外,对西藏地区佛教各派的首领先后分封三大法王和五个王爵。对西北、西南藏族地区,仍沿用元朝的土司制度进行管理。
清朝统一中国后,藏族地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在中央设理藩院,负责西藏和蒙古地方事务。并正式策封了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为达赖喇嘛(1653年)和班禅额尔德尼(1713年)。此后,历世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都须经中央政府策封方可承认。1717年,蒙古的准噶尔军占领西藏,清政府两次派大军入藏,驱除准噶尔军队,收复拉萨,彻底结束蒙古的诸部汗王长期统治西藏的局面,扶持了以达赖喇嘛为代表的黄教势力,加强了中央对西藏的直接管理。
1725年,清朝在西宁设置办事大臣,两年后又在拉萨设置驻藏办事大臣。1751年,清朝中央又在西藏设立了噶厦政府,政府中设四名噶伦,正式授权达赖喇嘛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政教合一的制度从此正式确立。 1792年,清朝击退了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次年,清政府在西藏颁行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西藏地区的官制、军制、边防、财政、司法、户口、差役和涉外事宜等,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确立了驻藏大臣监督办理西藏政务的职权。
西北和西南的藏族地区历来与西藏关系密切,这些地方各民族杂居,清朝政府分别命西宁办事大臣和四川总督直接统辖,管理方法仍沿用元、明土司制度,以后又在西南藏族地区推行了改土归流。 鸦片战争以后,西藏地区成了英、俄、法、日等国角逐的场所,1888年,英国侵略军发动对西藏隆吐山的武装进攻,西藏地方政府派遣藏军和英军展开激战;1904年,英国军队又侵占了西藏的江孜,西藏人民奋起反抗,由于敌强我弱,江孜保卫战失利,英军长驱直入,一度占领了拉萨。
进入19世纪,清朝政府开始腐朽没落,面对帝国主义对我西藏的武装入侵已无力抵抗,取而代之的是同入侵者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如《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中英会议藏印续约》、《拉萨条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等。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北京设有管理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地方事务的专门行政机构。
1929年,国民政府在南京设立蒙藏委员会,是年,建青海省。1934年,国民党政府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是中央派驻地方的专门机构。1939年,建西康省。至此,西北、西南的藏族地区分属青、甘、川、康、滇五省管辖。1940年,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在拉萨成立,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得到很大改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1954年,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联袂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分别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和委员。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1965年9月,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
此外,西南、西北藏族聚居区也相继成立了自治州、自治县和自治乡。 宗教信仰 藏族信仰大乘佛教。大乘佛教吸收了藏族土著信仰本教的某些仪式和内容,形成具有藏族色彩的“藏传佛教”。藏族对活佛高僧尊为上人,藏语称为喇嘛,故藏传佛教又被称为喇嘛教。
公元七世纪佛教从印度传入西藏,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公元13至16世纪中叶,佛教日益盛行,佛事活动频繁,佛教寺庙遍及西藏各地。著名的寺庙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和布达拉宫。 藏传佛教主要教派:公元10世纪后,随着藏传佛教“后弘期”的开始,陆续出现了许多教派,早期的有宁瑞派(俗称“红教”),萨迦派(俗称“花教”),噶当派,噶举派(俗称“白教”)等。
15世纪初,宗喀巴实施宗教改革,创建格鲁派(俗称“黄教”)。此外藏传佛教还有一些独立的教派:息学派,希解派,觉宇派,觉囊派,廓扎派,夏鲁派等。 民族文化 藏族有自已的语言和文字。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卫藏、康方、安多三种方言。
现行藏文是7世纪初根据古梵文和西域文字制定的拼音文字。藏文的使用,加强了藏族与祖国中原地区经济的联系。 10世纪到16世纪,是藏族文化兴盛时期。几百年间,藏族文化大放异彩。结构宏伟、卷帙浩繁的世界最长史诗《格萨尔王传》,多少世纪以来,就一直在西藏以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的藏族地区广为流传。
还有举世闻名的《甘珠尔》、《丹珠尔》两大佛学丛书,以及有关于韵律、文学、哲理、史地、天文、历算、医药等专著。 饮食习惯 大部分藏族日食三餐,但在农忙或劳动强度较大时有日食四餐、五餐、六餐的习惯。绝大部分藏族以糌粑为主食,即把青稞炒熟磨成细粉。
特别是在牧区,除糌粑外,很少食用其他粮食制品。食用糌粑时,要拌上浓茶或奶茶、酥油、奶渣、糖等一起食用;糌粑既便于储藏又便于携带,食用时也很方便。在藏族地区,随时可见身上带有羊皮糌粑口袋的人,饿了随时皆可食用。 藏族过去很少食用蔬菜,副食以牛、羊肉为主,猪肉次之。
藏族食用牛、羊肉讲究新鲜,在牛羊宰杀之后,立即将大块带骨肉入锅,用猛火炖煮,开锅后即可捞出食用,以鲜嫩可口为最佳。民间吃肉时不用筷子,而是将大块肉盛入盘中,用刀子割食。牛、羊血则加碎牛羊肉灌入牛、羊的小肠中制成血肠,四川、云南等地的藏族多将猪肉用来制成猪膘,便于保存。
肉类的储存多用风干法。一般在入冬后宰杀的牛、羊肉一时食用不了,多切成条块,挂在通风之处,使其风干。冬季制作风干肉既可防腐,又可使肉中的血水冻附,能保持风干肉的新鲜色味。 最常见的是从牛、羊奶中提炼的酥油,除饭菜都用酥油外,还大量用于制作酥油茶。
酸奶、奶酪、奶疙瘩和奶渣等也是经常制作的奶制品,作为小吃或其他食品搭配食用。 在藏族民间,无论男女老幼,都把酥油茶当作必须的饮料,此外也饮奶。酥油茶和奶茶都用茯茶熬制。茯茶巾含有维生素和茶碱,可以补充由于食蔬菜少而引起的维生素不足,帮助消化。
藏族普遍喜欢饮用青稞制成的青稞酒。在节日或喜庆的日子尤甚。 藏族的炊餐灶具自成一体。在藏族地区,家家都备有酥油茶筒、奶茶壶。大部分地区的藏族都以干牛粪为燃料,以铁三角架为灶。云南藏族茶具、酒具、餐具喜用铜制。其他地区的藏族喜用木碗并漆上红、黄、橙色的油漆。
比较讲究的还要在碗上包银。牧区的藏族都要随身配带一把精制的藏刀,主要用来切割食物,还用于宰羊、剥皮、削帐房厥子等劳动,藏刀的制作历史悠久,工艺精湛。 典型食品:藏族的典型食品除糌粑、青稞酒、酥油茶外,还有很多,例如:足玛米饭,藏族传统宴席食品,用足玛、大米、酥油等煮制而成。
血肠,藏族传统菜肴,用牛(羊)血为主要原料制成。奶酪,藏族传统菜肴,用牛、羊奶发酵后制成。 藏族人 西藏人死后有五种葬法,最隆重的是塔葬,只有圆寂的达赖喇嘛死后,在布达拉宫里把他的遗体修放在一座塔里,装饰这座塔就用去14万两黄金。
然而只有活佛和一些领主死后,即享受火葬。小孩死了,或因其它病疾死亡的人,则把尸体丢进河里喂鱼,这叫水葬。生前作过坏事的人,即用土葬。藏族认为,被埋的人是永远不会转世的。 天葬寄托一种升上“天堂”的幻想。天葬仪式一般都是在清晨举行的。死者家属在天亮前,要把尸体送到拉萨北郊的天葬台,太阳徐徐升起,天葬仪式开始。
一般是不欢迎不被允许的人去观看的。因为这是藏族的秘密,应该保持尊重。 美丽的西藏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藏族的葬礼,目前仍沿袭着传统的习俗。外界人不知“天葬”是怎么回事,觉得很神秘。其实,每个民族有自己特定的风俗,嫁娶婚丧,各自都有独特性。这正是世界丰富奇妙之处,没有什么可疑惑的。
过去清政府派到西藏的官员就向西藏宣传土葬,甚至下令禁止天葬。这其实是企图利用行政手段干涉民族风俗习惯的拙劣做法,结果必然是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人的心理起着很大作用,已经形成的观念是无法随着一纸公文得以改变的,更何况这是当地人民的精神寄托。尤其是信仰宗教的人认为,天葬寄托一种灵魂升上“天堂”的愿望。
藏族服饰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特点是长袖、宽腰、大襟。妇女冬穿长袖长袍,夏着无袖长袍,内穿各种颜色与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彩色花纹的围裙。藏族同胞特别重视“哈达”,把它看作是最珍贵的礼物。“哈达”是雪白的织品,一般宽约二三十厘米、长约一至两米,用纱或丝绸织成,每有喜庆之事,或远客来临,或拜会尊长、或远行送别,都要献哈达以示敬意。
藏族广布西藏、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地,服饰多姿多彩、男装雄健豪放;女装典雅潇洒,尤以珠宝金玉做为佩饰,形成高原妇女特有的风格. 藏袍是藏族的主要服装款式,种类很多,从衣服质地上可分锦缎、皮面、氆氇、素布等、藏袍花纹装饰很讲究,过去僧官不同品级,严格区分纹饰。
藏袍较长,一般都比身高还长,穿时要把下部上提,下摆离脚面有三、四十公分高、扎上腰带。藏袍可分牧区皮袍、色袖袍、农区为氆氇袍,式样可分长袖皮袍,工布宽肩无袖、无袖女长袍和加珞花领氆氇袍,男女穿的衬衫有大襟和对襟两种,男衬 藏族服饰 衫高领女式多翻领,女衫的袖子要比其他衣袖长40公分左右。
跳舞时放下袖子,袖子在空中翩翩起舞,姿态优雅。 帮典——即围裙,是藏族特有的装束,是已婚妇女必备的装饰品,帮典颜色,或艳丽强烈,或素雅娴静。 藏帽式样繁多,质地不一。有金花帽、氆氇帽等一二十种.藏靴是藏族服饰的重要特征之一,常见的有“松巴拉木”花靴,靴底是棉线皮革做的。
头饰佩饰在藏装中占有重要位置,佩饰以腰部的佩褂最有特色,饰品多与古代生息生产有关.讲究的还镶以金银珠宝、头饰的质地有铜、银、金质雕镂器物和玉、珊瑚、珍珠等珍宝。 民族禁忌 主人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如在名字后面加个“啦”字,以示尊敬和亲切,忌讳直呼其名; 迎送客人,要躬腰曲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座,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 敬茶,酒,烟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 接受礼品,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
客人 进门时绝对不要踩踏门坎!!这是藏族为数不多的忌讳之一; 基本礼貌: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 藏族人绝对禁吃驴,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 接受敬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口时,必须一饮而尽; 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 切勿随便触摸藏民的衣服!!这是藏族为数不多的忌讳之一。
其他礼节 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 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 不得跨越法器,火盆; 经筒,经轮不得逆转; 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 忌讳触摸藏服。 民族礼仪 藏族在迎接客人时除用手蘸酒弹三下外,还要在五谷斗里抓一点青稞,向空中抛撒三次。
酒席上,主人端起酒杯先饮一口,然后一饮而尽,主人饮完头杯酒后,大家才能自由饮用。饮茶时,客人必须等主人把茶捧到面前才能伸手接过饮用,否则认为失礼。吃饭时讲究食不满口,嚼不出声,喝不作响,拣食不越盘。用羊肉待客,以羊脊骨下部带尾巴的一块肉为贵,要敬给最尊敬的客人。
制作时还要在尾巴肉上留一绺白毛,表示吉祥。 献哈达是藏族待客规格最高的一种礼仪,表示对客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敬意。哈达是藏语,即纱巾或绸巾。它以白色为主,亦有浅蓝色或淡黄色的,一般长约1。5米至2米,宽约20厘米。最好的是蓝、黄、白、绿、红五彩哈达。
五彩哈达用于最高最隆重的仪式如佛事等。
一。。藏 族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和生活习惯,藏族是一个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中,也形成了自己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中的禁忌。
1、两个久别重逢的朋友互相打招呼或聊天时,你的手不能搭在对方的肩膀上。
2、不能跨过或踩在别人的衣服上,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别人的衣服上,更不能从人身上跨过去。
3、妇女晾衣服,尤其裤子,内裤不能晾在人人经过的地方。
4、不能在屋里吹口哨或大声哭叫。
5、家里人出远门,客人刚走,中午和太阳落山后及藏历大年初一不能扫地或倒垃圾。
6、外人不能当着已故人的亲属的面提已故人的名字。
7、今年该完成的活不能留在明年干,如捻毛线、织毛衣、地毯等。
8、黄昏时,不能随便到人家里走,尤其人家将有分娩的孕妇及刚生产的产妇或重病人时,陌生人更不能去。
9、过了中午以后,不能把家里的任何财产拿出去。
10、一个陌生人到你从来没有到过的大山及悬崖峡谷,不能大声喧哗。
11、不能跨或踩吃饭的用具、锅碗、瓢盆等。
12、家里有两个人同时出门,并且朝相反方向走,不能同时出家门,必须前后出门而且出门时间要隔开。
13、妇女到晚上不能梳头和洗头,也不能披着头发出门。
14、在使用扫把和簸箕时,不能直接用手传递,必须先放在地上,然后另一个人从地上捡起来。
15、每当亲朋好友到你家串门或看望你时,会拿些酥油茶或青稞酒等物品作为礼物送你,客人临走时把东西腾出来,不能全部腾空,必须留一点在里面或换一点自家的东西装上。
16、有缺口或有裂缝的碗不能用来吃饭,也不能给客人倒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