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签法官助理有编制吗

小博 2024-09-20 12

直签法官助理有编制吗

原告向法官出示的证据是原告用欺骗被告的手段得到的,是否合法

法官是否采信证据,只需考虑证据的三个方面,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其中,真实性是基础也是关键。问题描述过于模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证据真实,只是被告掌握,原告用手段从被告手中获得证据,不违反证据“三性”中的合法性。

2、如证据不真实,原告采用欺骗手段,骗取被告“配合”伪造的证据,因违反证据“三性”中的合法性,不会被采信。

什么证据都可以,包括伪造的证据,法官采信就可以了;真实的证据,法官不采信,真的也没用。因此,只要法官公正,不用你欺骗被告,法官也可为你取证或安排举证责任倒置。天下是否太平,由法官公正与否决定。

原告向法官出示的证据是原告用欺骗被告的手段得到的,是否合法?

合法!只是获取证据的程序不规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而已。打一个简单的比喻,B借了A一把铁锹,A要求B还给A,B不承认,A通过C以借用的名义,将这把铁锹交给A。虽然程序有瑕疵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但证据确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出现取证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是不影响证据本身的真实性。相反如果证据失实,取证的程序在正确,该证据也没有法律效力。(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唠悟聊侃.应问作答』就你的问。我感觉很含糊。你并没有说明白你具体指的是什么情况。许多泛泛而谈是无法解决具体问题的,比如你的这个”问”。根据法律对证据的要求。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需要具备”三性”的。即,证据载体的真实性,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以及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如果不具备前述三点。一个证据是几乎无法被依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材料使用的。但是,有种情况。比如,未经被录音录像人同意许可的音像证据是不是会向你说的那样皆是”靠欺骗所得”呢?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未经当事人同意而录下的证据。只有在侵害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诱导被录者作出不真实回答等情由存在的情形下(比如隐私等)才能说这样的证据有违法危害性质。你说的是什么情况呢?!我不明白。所以也无法有的放矢地作出令你满意的回答。致意。

如果被告手上没有证据,或者说不存在的证据,就是原告采取欺骗手段,被告也不可能拿得出,原告也就得不到。能从被告手上拿到的证据,就不存在欺骗。题主所说的可能是这种情况,就是原告当时没注意收集保存证据,或者是当时的证据丢失了,在未引起被告注意之前,诱导被告重新收集到需要的证据,并且有其他证据佐证,也就是要形成证据链,这样的证据才会被法官采信。

直签法官助理有编制吗

没有。但是可以通过考试进入正式法官队伍 。

聘用制法官助理,顾名思义就是聘用合同工。是与法院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是有年限地区,或是一年一签,或是三年一签。在服务期间,如果考取其他单位,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当然也可以参加本单位的法官考试。

签了认罪认罚开庭法官会问什么

签了认罪认罚,开庭时法官会问:是否了解认罪认罚从宽的有关规定;公安,国安,检察院,监察机关在进行侦查或审查起诉时告知过认罪认罚有关规定;认罪认罚是否真心实意发自内心地认罪悔罪;认罪认罚的事实有无异议等等相关方面的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官留学签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官留学签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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