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游工作部署,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要求

小博 2024-06-18 2

文明旅游工作部署,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要求

1. 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要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社区在创建工作中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基础项目工作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社区环境卫生整洁,无乱涂乱贴、乱堆乱放、乱扔垃圾、乱晾乱晒现象;社区路灯、楼道灯无破损,能正常使用;路面平整,无坑洼不平现象;设有垃圾集中清运站点,垃圾清理及时,垃圾箱无损坏,使用正常。

2、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设立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岗),悬挂(张贴)标识标牌,公示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社区志愿者注册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服务技能、服务时间等。要求注册人数达到社区常住人口8%以上;社区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的资料。包括中长期规划打算等;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资料,要求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资料。包括方案、图片、记录、总结、媒体报道等。宣传栏大小以区或街道为单位统一,主要刊登创建文明城市、公民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文明礼仪、文明交通、中国梦、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等内容,毎季度更新一次。4、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工作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门口悬挂牌匾,室内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卫生整洁,墙上公示人员信息和工作制度。现场提供资料。包括人员配备、个人信息、工作制度;活动记录;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总结、表彰奖励、经验介绍、媒体报道等。 社区设立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材料。包括报告会和座谈会的图片资料、文字资料、音像资料,宣传栏刊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资料、媒体报道资料等。 5、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化活动的场所,悬挂标识标牌,公示管理制度、开放时间。设施齐全,能正常使用。现场提供社区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资料。包括活动安排、记录、图片、媒体报道等。 社区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计划方案、经费筹措等。社区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的资料。包括社区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名册;帮扶记录、图片、媒体报道等。

2. 文明旅游的基本要求

how to behave yourself during the travel.文明旅游指的的是在旅游中要有文明的举止,所以我用了behave yourself这个表达,比较符合英语的表达。希望能够帮到你。

3. 倡导文明旅游是提高

说文明话 办文明事 做文明人文明礼让,畅行天下。提高景区文明程度 营造优美旅游环境全民参与 共同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珍爱世界遗产 共创旅游文明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全面推进世界旅游精品建设讲文明 树新风 做文明公民 创文明景区告别十大陋习 争做文明市民文明旅游 优质服务文明旅游 理性消费文明诚信 惠及你我健康生活 欢乐旅游爱旅游 爱生活全力打造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倡导绿色出行,提倡文明旅行努力实现文物旅游业发展新跨越实施文化旅游精品工程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突破发展笑迎八方宾朋,喜纳四海客商传承华夏历史文明 建设文化旅游名市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 推动**旅游健康发展

4. 文明旅游工作方案

十大文明,行动方案以“美丽幸福吕梁,文明创建有我”为主题,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礼貌、文明健康、移风易俗、爱护环境、志愿服务、诚信建设十大文明市民教育行动,并坚持教育引导与整治惩戒并举、集中行动与长效常态并重,创新引导方式、拓宽行动领域。

  根据行动方案内容,,吕梁市着力解决文明行为中的一些“顽症”“痼疾”;2024年1月至6月,重点宣传发动、引导市民树立文明意识,集中解决日常市民生活中的突出问题;2024年7月至12月,重点巩固成果、扩大实效,健全完善文明市民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5. 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要求有哪些

做文明游客非言行严格要求自:

1、遵守社公德依进入、退游览区;遵守游览拍照摄像规定遵守域间约定

2、护文物、热自环境乱刻乱画随便矿泉水瓶等垃圾入箱或自带敢于纠其游客文明行

3、带宣传文明游识、风景区游览规定、旅游安全识等

借鉴别人的。

6.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1日正式发布。在我国开局“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这份指导今年乃至“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文件对于“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

 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

 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

 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很重要,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化条件

7. 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要求是什么

发展乡村旅游就不得不提我们的政府近些年来提出的“乡村振兴计划”,而发展乡村旅游也是“乡村振兴计划”的重要一部分。我们国家随着这些年的蓬勃发展,工业化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程度,紧跟着中国的城镇化也接近了60%。因为工业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定居就业,所以导致了农村空心化,缺少了青壮年劳动力的农村开始变得萧条。从长远发展战略来讲工业和农业必须要协调发展,两者缺一不可。所以这个时候从国家战略层面上来说振兴乡村是很及时和必须要去努力做的。

我是出生成长在农村现在在城市买房工作的一个农民,发自内心来讲将来我还是希望回到农村生活,一是因为对农村生活的眷恋、二是因为自己就属于那里。

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就在乡村,发展乡村旅游重点就要发掘出传统文化,广袤的乡村大地有青山绿水有没被污染的环境,有诗情画意的田园生活、有延续了几千年的农耕文明。乡村未来的发展方向还是要以生态农业、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宜居的方式来促进乡村旅游。因为乡村主要是以产出农产品为重要基地,所以它的发展建设注定不能像城市那样搞。对乡村来说有些地方是可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有些地方就不能。比如说乡村的道路就必须要修的非常便利,这方面我们的政府做的非常好,现在全国各地基本上做到了村村通水泥路或者沥青路,早些年“要想富先修路的口号”终于得以实现。乡村原有历史人文景观就不能进行现代化改造,那样会失去它原有的意义,即使改造那也是保护性的修旧如旧。

乡村的振兴也要秉持农产品出的去人进的来的理念,让人进的来,乡村旅游就是可以发展起来。乡村怎么吸引外面的人进来消费旅游,其实去问问久居都市中的人们就有一个很简单的答案他们会说:喜欢乡村的蓝天白云、诗情画意慢节奏的田园生活、喜欢乡村的柴门鸡犬吠;喜欢乡村的绿色食品、喜欢乡村的邻里宗族人文关系;喜欢乡村的民俗传统文化。所以在乡村要做好这些事情是一个很系统很全面的事情,政府现在已经投入足够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农民要有足够信心的同时也要改变旧有的思维。

农村是一块风水宝地,每一地方都可以依据本地的地域特征和传统的人文历史来打造属于自己的地域名片。比如安徽的凤阳小岗村,因为它是中国大包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源地。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在这里你可以见识到现代化的生态农业;可以体验到牛耕手锄的老式传统农耕画面、也可以领略到篱笆墙茅草屋那种惬意的居住场景。凤阳花鼓向你展现古人讴歌美好生活的愿望,大包干带头人和新时期的优秀村干部沈浩向你展示小岗村人大胆探索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小岗正因为拥有这样独特乡村人文历史吸引着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使小岗通过乡村旅游发展了自己富裕的当地农民。所以说发展乡村旅游小岗村的成功也是一面可以很好借鉴的镜子,当然每个地方的乡村都有每个地方的不同,发展乡村旅游都需要当地政府和农民去积极摸索实践找出适应自己的发展模式。

最后真心希望我们中华大地上的每一个乡村都能繁荣安康、农民安居乐业!

8. 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要求,交通场站

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

(试行)

  为促进本市共享自行车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倡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鼓励、规范、发展的原则,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鼓励市民绿色出行,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短距离出行需求,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治理交通拥堵,维护城市环境。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企业的关系,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承租人骑行行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秩序,引导共享自行车有序发展,促进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二)功能定位

  共享自行车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可多人使用的自行车服务系统,是绿色出行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的交通服务方式。本市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共享自行车,积极推进城市慢行系统建设,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三)发展原则

  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责、承租人守法、多方共治、规范有序”的原则,政府、企业、社会及承租人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共享自行车规范发展和管理,共同维护良好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市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区开展工作。各区政府结合属地实际,负责对共享自行车企业的监管工作。共享自行车运营企业承担投放车辆经营与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公共区域共享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停放规则相一致,企业和承租人均应承担各自的规范停放责任。

  共享自行车发展规模与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根据全市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及停放秩序状况,进行总量调控,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

  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二、各方责任

  (四)市级部门。按照“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市交通委负责制定政策文件和标准,指导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建立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指导各区加强监管,会同市规划国土委负责编制城市慢行系统专项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价格行为监管;市公安局负责对盗窃、故意损毁共享自行车,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构成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建设管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统筹协调城市环境建设与管理,参与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对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占用盲道、损毁绿化设施等影响市容市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首都精神文明办负责市民遵章守纪、文明骑行和规范停放的宣传引导工作;市网信办负责企业发布信息的网上监督管理,对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监管。

  (五)区级政府。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对企业和停放秩序等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辖区共享自行车发展和停放规划,明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制定负面清单,根据各区容纳量进行区域数量调控,结合企业车辆管理和停放秩序情况动态调控其投放数量和节奏;推进辖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商业区、办公区、医院、旅游景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停放区设置和设施建设,采集、更新、维护停放区坐标信息并报送市级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展日常监管、信誉考核、应急处置和投诉受理等工作。

  (六)企业。按照“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负责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和管理,根据各区发展规划制定车辆投放计划和运营方案,投放数量规模与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定期检测车辆,及时退出、回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车辆;建立车辆管理维护机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做好现场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供相关共享信息数据,保证网络信息与承租人资金安全;落实信用体系管理要求,规范承租人行为;处理用户投诉,接受服务监督。

  (七)承租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规范用车、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爱护共享自行车和停放设施,自觉维护环境秩序。

  三、设施建设

  (八)制定发展规划。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委编制慢行系统与交通网络规划、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市交通委制定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和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

  (九)改善骑行环境。保障非机动车路权,规划设置相对独立的自行车道,推进慢行系统建设,提高自行车通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增加自行车通行空间。建设城市非机动车交通与城市绿道系统相融合的完善网络体系。

  (十)优化设置停放区。各区主管部门根据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和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落实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在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商业区、办公区、医院、旅游景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视情优化停放区设置;新建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商业区、居住区等应规划预留较为充足的自行车停放区;各类自行车停放区共享使用,既有收费停放区有关费用由企业协商解决。

  四、规范服务

  (十一)符合运营服务条件。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并向注册地和投放区主管部门报备;自有或租用停车场地,满足车辆周转与维修需求;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不得设置商业广告;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与承租人签订服务协议;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与市级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对接;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依法依规经营,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十二)承租人服务保障。投放车辆应满足安全骑行要求,保障车辆技术状态良好;配备专业运行维护团队,做好车辆调度,保持车身整洁,维护停放秩序;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公示计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明确提示安全使用信息,建立健全骑行保险理赔机制,企业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承租人发生保险理赔时,企业应积极协助办理;公布投诉服务电话,建立投诉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各类投诉。

  (十三)保护承租人信息。企业要按照国家及本市的网络安全要求,对注册用户采取实名制注册登记,实现对承租人身份实时可查、事后倒查。所采集的用户身份信息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和使用,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保证注册身份信息安全,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十四)保障承租人资金安全。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收取押金的,企业须在本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接受监管,实施专款专用;企业要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资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企业开户的商业银行要按照职责加强专用账户资金监管。

  (十五)建立退出机制。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承租人押金,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回收等工作;不履行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要求、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区主管部门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企业收回部分投放车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运营。

  五、秩序管理

  (十六)企业管理。企业要与各区主管部门签订共享自行车管理承诺书,主要包括投放数量、投放区域、停放秩序、运营调度、应急处置、废弃车辆回收等内容;负责停放区秩序维护,及时对禁停区域车辆进行清理;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先进手段,规范车辆停放行为,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引导承租人将自行车还至可停放区;完善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办法,对多次经核实确认的违规违约承租人由企业列入黑名单,共同限制其使用;利用大数据分析,规范承租人行为和信用,加强对投放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营调度和车辆维护,对废弃车辆必须及时回收,按环保要求处理;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按月报送数据信息,包括集中点位分布数量、点位名称及保有量、维护人员等。

  (十七)承租人自律。禁止未满12周岁的儿童使用车辆,监护人须承担教育和监护责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有序停放, 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不得使用自行车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确保骑行安全;爱护共享自行车和停放设施,自觉维护环境秩序。对骑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接受企业的信用约束及管理部门的处罚;对骑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公安交管部门事故认定承担相应责任。

  (十八)行业自律。行业协会督促企业建立用户及市民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诉;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引导企业公平竞争、规范服务、有序发展。

  (十九)社会治理。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防范向承租人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享自行车监督管理,参与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与宣传,对承租人违规行为进行提醒教育,对占用、损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为共享自行车规范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二十)政府监管。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共享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区政府组织区属单位和市属直管单位对辖区企业和停放秩序进行监管,督促企业对停放混乱、堆积占道、影响通行的车辆进行清理。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建立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组织开展企业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建立市区相关部门、属地街乡与企业的沟通联络对接机制,及时组织指导、协调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六、保障机制

  (二十一)完善设施建设。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将自行车道、停放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一并纳入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维修计划,保证资金投入。

  (二十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依法对共享自行车经营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托市级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为科学监管提供依据。

  (二十三)加强诚信管理。加强共享自行车服务领域的信用管理,将企业和承租人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承租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及恶意破坏、盗窃等违法行为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系统。涉及违法经营的企业信息由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十四)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倡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依法文明骑行和规范停放。企业应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市民规范用车,共同维护停放秩序,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十五)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解释。各区政府可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9. 文明旅游工作推进举措

一 、文旅融合发展的政策分布

10年来专门部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中央文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2009年《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一个是2024《国家发改委“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涉及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分布于10年间,除2012年每年相关政策中都有所涉及。

二、旅游有“热点”,关键靠“文化”

1.文旅融合的核心理念:“旅游是载体、文化是灵魂”。这是10年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政策的核心理念和思路。建设旅游品牌、创新旅游产品、培育旅游消费热点,以及大力发展农村旅游、红色旅游、老年旅游等,凡是涉及到旅游的品质、品牌、消费、特色、个性化、差异化等发展创新范畴,该核心理念贯穿其中,并分别提出了建设内容。当然,这里的“文化”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而不是指仅仅有文化资源。

2.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培育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和实践活动为支撑的体验旅游、研学旅行和传统村落休闲旅游。扶持旅游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数字文化产业相融合。发展文化演艺旅游,推动旅游实景演出发展,打造传统节庆旅游品牌。推动“多彩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集中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镇。(《“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三 、培育文化旅游消费新热点

1.大平台拉动旅游消费。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

2.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

3.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依托中心城市和重要旅游目的地,培育面向全球旅游消费者的国际消费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运用市场手段以购物节、旅游节、影视节、动漫节、读书季、时装周等为载体,提升各类国际文化体育会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鼓励与周边国家(地区)联合开发国际旅游线路,带动文化娱乐、旅游和体育等相关消费。(《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

四、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品质

1.旅游演艺。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

2.节庆会展旅游。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同上)

3.文化、文物旅游。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同上)

4.文化体验旅游。推动剧场、演艺、游乐、动漫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开展文化体验旅游。(同上)

5.娱乐业。推广“景区+游乐”、“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景区娱乐模式。支持高科技旅游娱乐企业发展。有序引进国际主题游乐品牌,推动本土主题游乐企业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提升主题公园的旅游功能,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品质高、信誉好的品牌主题公园。(《“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五、建设新型文化旅游功能区

1.培育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依托跨区域的自然山水和完整的地域文化单元,培育一批(共20个)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构建特色鲜明、品牌突出的区域旅游业发展增长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2.打造国家精品旅游带。重点打造丝绸之路旅游带、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黄河华夏文明旅游带、长城生态文化旅游带、京杭运河文化旅游带、长征红色记忆旅游带、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带、青藏铁路旅游带、藏羌彝文化旅游带、茶马古道生态文化旅游带等10条国家精品旅游带。(《“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六、红色旅游是文旅融合的重要形式

1.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独特作用。全面落实红色旅游“十二五”规划;改进创新红色旅游宣讲和展陈方式;大力推动红色文化精品创作。(《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导意见》旅发[2011]61号)

2.红色景点景区研学旅行。鼓励各地依托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3.实施红色旅游发展工程。完善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体系;着力凸显红色旅游教育功能;积极发挥红色旅游脱贫攻坚作用。(《“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4.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使其更好地满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功能。(《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245号)

七、乡村旅游的特点在于文化旅游

1.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注重保护民族村落、古村古镇,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让游客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2.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三年内引导和支持百万名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到2024年,全国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同上)

3.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八、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创意设计

1.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推出中国特色旅游商品系列。鼓励优质特色旅游商品进驻主要口岸、机场、码头等旅游购物区和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2.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同上)

3.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提升传统工艺产品品质和旅游产品文化含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15号)

九、文化旅游扶贫

1. 乡村旅游扶贫。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扶持,2015年抓好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到2024年,全国每年通过乡村旅游带动2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持600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乡村旅游,实现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2.红色旅游扶贫。充分挖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内涵,利用革命历史文物资源优势,发挥其在红色旅游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健康发展,带动贫困地区稳步脱贫。(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3.非遗旅游产品扶贫。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对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生产性保护方式,加以合理利用,为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鲜元素。对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注重原真形态的展示,另一方面通过编排,成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效益的文化旅游节目。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积极发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4.特色文化产业扶贫。加快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培育民族文化产品和品牌,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等融合发展。(《“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10. 文明旅游要做到

研学旅行是由学校根据区域特色、学生年龄特点和各学科教学内容需要,组织学生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走出校园,在与平常不同的生活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加深与自然和文化的亲近感,增加对集体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体验。

研学旅行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传统游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教育理念和人文精神,成为素质教育的新内容和新方式。提升中小学生的自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013年2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4年)的通知全国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4年)》,纲要中提出“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设想。[1]此前我国许多地区都有尝试把研学旅行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来开展。

2014年4月19日,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在第十二届全国基础教育学校论坛上发表了题为《我国基础教育新形势与蒲公英行动计划》的主题演讲。在会上,他首先提出了研学旅行的定义: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学生集体参加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校外参观体验实践活动。研学要以年级为单位,以班为单位进行集体活动,同学们在老师或者辅导员的带领下,确定主题,以课程为目标,以动手做、做中学的形式,共同体验,分组活动,相互研讨,书写研学日志,形成研学总结报告。

王司长还针对研学旅行的特点提出了“两不算,两才算”:第一个特点,校外排列课后的一些兴趣小组、俱乐部的活动,棋艺比赛、校园文化,不符合研学旅行的范畴。第二个特点,有意组织。就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作用于学生身心变化的教育活动,如果周末三三两两出去转一圈,那不叫研学旅行。第三个特点,集体活动。以年级为单位,以班为单位,乃至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活动,同学们在老师或者辅导员的带领下一起活动,一起动手,共同体验相互研讨,这才是研学旅行。如果孩子跟着家长到异地转一圈,那也只是旅游。第四个特点,亲身体验。动手做做中学,学生必须要有体验,而不仅是看一看、转一转,要有动手的机会、动脑的机会,动口的机会,表达的机会,在一定情况下,应该有对抗演练,逃生的演练,应该有出点力,流点汗,乃至经风雨、见世面。

国家政策文件

《国民休闲旅游纲要》

发布时间:2013年2月2日

《国民休闲旅游纲要》中明确提出:“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并提出了要“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鼓励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寓教于游的课外实践活动,健全学校旅游责任保险制度”。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1日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明确了“研学旅行”要纳入中小学生日常教育范畴——

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国旅行。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

《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4日

该“指南”对举办者安排活动的教学主题、内容安排、合作机构选择、合同订立、行程安排、行前培训、安全保障等内容提出指导意见,特别在操作性方面,规范了带队教师人数、教学内容占比、协议规定事项、行前培训等具体内容,为整个行业活动划定了基本标准和规则。

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2]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开展研学旅行,部分试点地区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有益经验。但一些地区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完善、责任机制不健全、安全保障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研学旅行有效开展。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研学旅行正处在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各地要把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讲话

2014年12月16日,在全国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教育部基教一司司长王定华在讲话中强调国务院2014年8月9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指出积极开展研学旅行的工作方向是正确的,当前,开展研学旅行有四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研学旅行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和发展纲要》和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二、研学旅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三、研学旅行是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四、研学旅行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各地试点积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研学旅行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措施,其中西安有38条管理标准,上海有6大机制;

二、探索经费投入,主要采取政府拿一点、学校筹一点、家长出一点;

三、建立活动基地,如西安市依托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加强具体指导管理,石家庄市为26个基地挂牌,上海市有校外教育地图;

四、组织培训研讨,如西安、合肥、武汉等地均举办了全国及本地区的研学旅行论坛和研讨会;

五、纳入课程改革,特别是丰富了综合实践课程内容;

六、体现育人导向,研什么、学什么,目标更加明确、内容涵盖丰富;

七、加强部门联动,一些省市的旅游、文物、物价等部门积极支持研学旅行工作,许多家长也成为研学旅行的志愿者;

八、尝试考核评价,有的地区将研学旅行纳入了综合素质评价,有的学校制定了包括研学旅行在内的操行量表;

九、突出地域特色,如西安、苏州在这方面都做的比较突出;

十、运用社会力量,通过购买优质服务,同旅行社合作,发挥民办基地等方式,为研学旅行创造条件;

十一、重视安全出行,其中西安、苏州、武汉等地,虽然出去的次数较多,均未发生不安全事故,证明只要安全责任主体明确,安全过程细化,是可以解决好安全问题的;

十二、规范操作,不少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在开展研学旅行工作中严格操作规范。

研学旅行也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根据各地的意见,主要矛盾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安全问题,如陕西省让西安市以外的城市开展研学旅行,但均因安全问题迟迟未能开展;

二、经费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地方的研学旅行,主要是通过家长收费,政府拿一点、学校出一点做起来还比较困难;

三、协调问题,研学旅行涉及的方面多、部门多,如协调不到位,很多活动难以广泛开展。

研学旅行目前也遇到了良好的机遇:

一、领导高度重视,刘延东同志对开展研学旅行有过批示;

二、国家正式提倡研学旅行,国务院已经下发了文件;

三、地方试点先行,全国首批四个城市的试点已经做出了贡献,并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

四、中国教育改革的呼唤。

今后,如何继续做好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教育部明确提出七点要求:

一、深化试点。各试点省市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积极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教育部拟在2015年出版发行研学旅行方面的文集,书名暂定为《研学旅行——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常态》。同时,如何扩大试点,我们考虑将现有的试点区升华为试验区,试验区的政府必须要落实研学旅行工作相关的专项经费;

二、探索经费保障机制。研学旅行必须有比较稳定的财政投入,各省市要探索研学旅行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或通过提高公用经费的标准,并说明其中含有研学旅行费用,正如阳光体育运动中含有保险费一样。只有探索合法合理的收费,才能让家长分担的少一点;同时,对弱势群体的学生要探索资助机制;

三、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国发﹝2014﹞31号文件明确提出研学旅行要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学生的研学旅行一定要有保险,要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分清安全的责任,避免让学校承担无限的责任;

四、发挥教育功能。研学旅行活动一定要有实效性、针对性,如搞一些寻访红色之旅的活动、落实蒲公英行动计划的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活动、开展中国梦的实践活动、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等,这些活动应和校外活动中心及示范性综合基地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五、加强协调配合。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教育部门要一马当先,要主动协调其他政府部门和行业齐抓共管。如博物馆要为学生研学旅行免费开放,交通部门要为研学旅行安排专列,教育部门要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推广典型。不同地域的试点,也应该加强交流,相互联动,建立微博(信)群,为工作提供方便;

六、下发国家层面文件。教育部要在2015年以通知或意见的形式,下发研学旅行文件,解决大家关切的问题。教育部的文件出台前,可以先转发几份做得好的省市文件供大家学习参考,在2015年要召开全国校外教育联席会议,这个会议的内容应包括研学旅行和蒲公英行动;

七、将研学旅行写入2015年工作要点。近期部里正在制定2015年工作要点,基教一司要争取将研学旅行写入教育部工作要点,使这项工作让全国各地皆知,让厅局长对研学旅行有概念、有想法。可以考虑,在2015年适当的时候召开全国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现场会或交流会,邀请国家领导人出席,进一步推进深化这项工作。

安徽省试点

2013年2月1日,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研学旅行试点。文件要求,原则上每个市和省直管县都要作为试点区域开展试点工作,且试点工作只在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中进行。试点单位数量,原则上每市承担试点的学校不少于2所初级中学、2所普通高中,省直管县不少于1所初级中学或1所普通高中。研学旅行活动范围:分为市内、省内、境内和境外,原则上初级中学只开展境内游,且以省内游为主,普通高中以境内游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开展境外游。研学旅行时间,可以在学期中间安排,也可以在寒暑假安排,国家法定节日不得安排;时间长度安排,原则上省内一次不超过4天,不少于2天;省外一次不超过7天,不少于3天;境外不超过15天,不少于7天。该文件指出,研学旅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接触社会和自然,在体验中学习和锻炼,培养学生刻苦学习、自理自立、互勉互助、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等优秀品质和精神。”并对试点提出了“要坚持自愿的原则”、“要坚持食、宿、学统一的原则”、“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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