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什么时候去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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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农业人口将进一步减少,一些小村庄会慢慢消失
在一些发达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份额大多为10%左右,而美国的这一数字是5%。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开展,今后,我国将会有更多的农业机械被用于农业出产过程中,因而,农业劳动人口将会进一步减少。乡村土地,经过流通等方式,也将渐渐会集到少数人手里。
趋势二、农民将慢慢转变为一种职业,不再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近几年,乡村呈现出这样一种新的景象,有许多“新农人”来到乡村种田,他们都有着较高的农业知识和专业技术,经过流通土地进行栽培或饲养的创业,将外面的先进的理念带入了乡村。
科学计划、智能管理、规划出产,他们为乡村注入了一股新的动力,带来了一阵前所未见的清风。新农人,将渐渐成为人人羡慕的一种职业,这绝对是乡村发展的正能量。
趋势三、农业补贴将会进一步增加
在欧盟,每个农户每年获得政府补助超过了15万元人民币,欧盟农人40%的收入都是来自于政府补助。而在冰岛、韩国、挪威、日本、瑞士等国家,农业补助更高,农人的60%的收入都来自于政府补助。
随着经济的发展,将来中国的农业补助必将进步,同时,随着农业人口的削减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农业补助的落实工作也将愈加顺畅。
趋势四、休闲农业的潜力将进一步被挖掘
随着城市的高速开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城里人钟情于休闲农业,使得自己可以通过休闲农业来放松身心,这无疑有利于休闲农业的发展,休闲农业的潜力将进一步被挖掘。
趋势五、农村将出现一些中小型农场的雏形
如今,乡村的许多种田农民,将曾经各家各户分隔的土地都流经过来,连成片,进行批量化耕耘,农村将出现一些中小型农场的雏形,今后这种雏形将不断增加,他们将为现代化农业的开展打下坚实的根基。
趋势六、有机农业的价值将进一步凸显
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永远都是不容忽视的论题,随着大家对环保和健康诉求的加强,绿色有机农业将迎来春天。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最大瓶颈,是无法快捷地对农产品进行追寻溯源,未来将会通过科技手段解决这一问题,绿色有机农业将迎来大爆发。
趋势七、农业和互联网的结合将日益紧密
现代社会,一切都离不开互联网,农业也不例外。中国互联网农业正在逐步发展成熟,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技术的进一步开展,农业与互联网的结合将日益紧密,完成科学管理、信息分享、网上交易、电子付出、智能物流,这必将是农业发展的趋势。
趋势八、“共享农场”将成为新时尚
之前中央文件内容中提出: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支持社会资本开发休闲旅游项目,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新产业,国家允许试点“共享农场”创新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
“共享农场”这一新型的共享经济,可以将农民、游客、农场结合起来,合理利用农村闲置的土地资源。通过“共享农场”电商,将生活在都市的人与农场主连接起来,用线上认养、线下代养的模式,让消费者与农场主达成合作,分享农场种植成果,最终实现农场直供。
从以上农业发展的八个趋势可见,未来农业发展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特别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自然资源丰富,其必将有很大的开采和使用价值。今后在农业发展中,国家将会继续推行各种惠农政策,帮助中国农业取得进一步发展。
发展乡村旅游就不得不提我们的政府近些年来提出的“乡村振兴计划”,而发展乡村旅游也是“乡村振兴计划”的重要一部分。我们国家随着这些年的蓬勃发展,工业化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程度,紧跟着中国的城镇化也接近了60%。因为工业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定居就业,所以导致了农村空心化,缺少了青壮年劳动力的农村开始变得萧条。从长远发展战略来讲工业和农业必须要协调发展,两者缺一不可。所以这个时候从国家战略层面上来说振兴乡村是很及时和必须要去努力做的。
我是出生成长在农村现在在城市买房工作的一个农民,发自内心来讲将来我还是希望回到农村生活,一是因为对农村生活的眷恋、二是因为自己就属于那里。
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就在乡村,发展乡村旅游重点就要发掘出传统文化,广袤的乡村大地有青山绿水有没被污染的环境,有诗情画意的田园生活、有延续了几千年的农耕文明。乡村未来的发展方向还是要以生态农业、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宜居的方式来促进乡村旅游。因为乡村主要是以产出农产品为重要基地,所以它的发展建设注定不能像城市那样搞。对乡村来说有些地方是可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有些地方就不能。比如说乡村的道路就必须要修的非常便利,这方面我们的政府做的非常好,现在全国各地基本上做到了村村通水泥路或者沥青路,早些年“要想富先修路的口号”终于得以实现。乡村原有历史人文景观就不能进行现代化改造,那样会失去它原有的意义,即使改造那也是保护性的修旧如旧。
乡村的振兴也要秉持农产品出的去人进的来的理念,让人进的来,乡村旅游就是可以发展起来。乡村怎么吸引外面的人进来消费旅游,其实去问问久居都市中的人们就有一个很简单的答案他们会说:喜欢乡村的蓝天白云、诗情画意慢节奏的田园生活、喜欢乡村的柴门鸡犬吠;喜欢乡村的绿色食品、喜欢乡村的邻里宗族人文关系;喜欢乡村的民俗传统文化。所以在乡村要做好这些事情是一个很系统很全面的事情,政府现在已经投入足够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农民要有足够信心的同时也要改变旧有的思维。
农村是一块风水宝地,每一地方都可以依据本地的地域特征和传统的人文历史来打造属于自己的地域名片。比如安徽的凤阳小岗村,因为它是中国大包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源地。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在这里你可以见识到现代化的生态农业;可以体验到牛耕手锄的老式传统农耕画面、也可以领略到篱笆墙茅草屋那种惬意的居住场景。凤阳花鼓向你展现古人讴歌美好生活的愿望,大包干带头人和新时期的优秀村干部沈浩向你展示小岗村人大胆探索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小岗正因为拥有这样独特乡村人文历史吸引着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使小岗通过乡村旅游发展了自己富裕的当地农民。所以说发展乡村旅游小岗村的成功也是一面可以很好借鉴的镜子,当然每个地方的乡村都有每个地方的不同,发展乡村旅游都需要当地政府和农民去积极摸索实践找出适应自己的发展模式。
最后真心希望我们中华大地上的每一个乡村都能繁荣安康、农民安居乐业!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党与国家的战略决策,有着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特点,因此这也决定了乡村旅游发展一定要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乡村旅游得到发展,有利于实现产业兴旺和打造宜居生态环境,有助于实现乡村的乡风文明,有助于形成治理有效格局,有利于实现村民生活富裕。乡村旅游对于乡村振兴可以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
乡村基本情况调查问卷,是一项综合性问卷。主要应该包括,所在地址,也就是乡镇村组等;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党派、职务等;
然后就是所要调查的内容了,包括从事职业、乡村产业发展情况、主要发展的产业类型、住房情况、饮水情况、就业情况、子女受教育情况、家庭年收入情况、外债情况、日常支出情况等,是一个繁杂又细致的问卷,包罗万象,这样才能乐观的调查出乡村情况,更好的指导今后发展。
(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贵州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域旅游资源大普查,世界上第一个以山地旅游为主体的国际旅游组织——国际山地旅游联盟落户,实施山地旅游标准化三年行动,着力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抢占山地旅游、全域旅游发展高地。
(二)文旅融合业态创新,培育壮大产业新增长点。“十三五”以来,贵州累计推出588个新项目新业态。大力实施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程和“1+5个100”工程,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增至137个、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37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7个,世界自然遗产地、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三)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大力实施旅游扶贫九项工程,开展“宣传促消费扶贫”十大行动计划,制定推广乡村旅游管理服务3个省级标准。
(四)宣传推广引资引源,提升多彩贵州频带形象。充分把握旅游业“流量经济”“形象经济”“眼球经济”等特点,深耕国际国内客源市场,讲好多彩贵州故事,构建多维度宣传推广体系、差异化优惠政策体系。
(五)加大政策纾困力度,推动旅游产业提振复苏。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在全国率先全域有序开放贵州旅游景区,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和旅游市场恢复发展。
(六)强化旅游市场监督,优化贵州旅游服务环境。“一手抓流量、一手抓质量”。近年来,贵州布局建成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同时开展“多彩贵州满意旅游痛客行”活动,依法严打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力推进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发展聚合力
1、推进主体深度融合。支持发展行政区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大型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发展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型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发展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户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的小型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培育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探索发展公司化合作社,支持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实现抱团发展。
2、推进业态深度融合。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以规模化、特色化、专业化经营为融合点,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元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推进规模种植与林牧渔融合,发展林下种养、稻渔共生等业态。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业态。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亲子体验、功能农业等业态。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等业态。
3、搭建产业融合载体。支持建设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产加销一体、产业链条完整的现代乡村产业园。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原料基地、精深加工转化、区域主导产业、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实现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多模式推进的融合格局。新创建一批主业强、百业兴、人气旺的农业产业强镇,认定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二、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
4、促进加工装备升级。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5部门《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机制,引导加工企业工艺技术“鸟枪换炮”、生产流程“机器换人”、营销渠道“电商换市”,推动加工企业由小变大、加工程度由初变深、加工产品由粗变精。研发推广一批有知识产权的加工关键技术装备,指导相关社会组织推介中国100强农产品加工企业。
5、加强精深加工基地建设。按照“粮头食尾”“农头工尾”要求,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成政策、集聚要素、集中服务、集合企业,建设一批有原料基地、有企业带动、有科技引领、有服务配套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使产品通过后整理适宜进入精深加工。鼓励县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认定一批产业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好的全国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
6、推进副产物综合利用。推行低消耗、少排放、可循环的乡村绿色生产方式,加快推进种养加循环一体化,建立乡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网络体系。集成推广智能化、信息化设施装备,推进清洁加工,促进加工副产物循环梯次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多次增值、节能减排。推介一批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三、聚力发展特色产业,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
7、加快开发特色资源。编制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编织、特色制造和特色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增加特色品牌产品和个性服务供给,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开发乡土特色文化产业和创意产品,保护传统技艺,传承乡村文化根脉。
8、加快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多样化特色粮、油、薯、果、菜、茶、菌、中药材、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特色种养,加快建设绿色循环种植基地、配套发展加工物流,推动特色产品高质量发展。扩大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项目实施范围,建设一批绿色优质高效特色产品基地。
9、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发挥村镇农业资源和自然生态比较优势,发掘“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稀有资源,开展差异化竞争,推进整村开发、一村带多村、多村连成片,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夯实产业基础,厚植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认定第九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10、创响特色农产品品牌。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产品的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创响一批“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的“土字号”“乡字号”品牌。发布一批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名录。开展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营销电商化“三化”试点示范行动,实现营销扁平化、质量可追溯。
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11、扩大龙头企业队伍。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建立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打造知名企业品牌,提升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下沉重心,布局到县乡村,向重点产区和优势区集聚。完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新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12、培育产业化联合体。围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牵头,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广大农户分工协作,组建要素优化配置、生产专业分工、收益共同分享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原料基地优、加工能力强、产品质量高、品牌效应大的示范联合体。引导联合体共同制定章程、明确权利责任、完善治理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各主体优势,提高农户参与度,增强产业链竞争力。扩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范围,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
13、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落实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自行选点开展试点,创新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实现形式,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增添乡村产业发展亮点
14、打造休闲旅游精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挖掘蕴含的特色景观、农耕文化、乡风民俗等优质资源,丰富文化内涵,拓展农业功能,开发特色产品,发掘村落历史,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培育一批“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美丽休闲乡村,打造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新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县。
15、丰富休闲旅游业态。强化规划设计和创新创意,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手段,提升“农家乐”、“农事体验”等传统业态,发展高端民宿、康养基地、摄影基地等高端业态,探索农业主题公园、教育农园、创意农业、深度体验、新型疗养等新型业态。会同发改、财政、文旅、教育等部门,改造提升一批乡村休闲旅游基础设施。
16、提升休闲旅游管理水平。加快制定修订一批技术规程和服务标准,用标准创响品牌、用品牌吸引资本、用资本汇聚资源。组织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培养一批素质强、善经营的行业发展管理和经营人才。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聚集区开展督促检查,保障服务规范、运营安全。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继续推出“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活动。
六、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17、培育创新创业群体。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以政策推动、乡情感动、项目带动,搭建能人返乡、企业兴乡和市民下乡平台,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实施农村创新创业“百县千乡万名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大各方资源支持本地农民兴业创业力度,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引导农民工在青壮年时返乡创业。
18、拓宽创新创业领域。支持返乡下乡人员、“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办特色种养、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农商直供、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乡村产业新模式。培育各类新型融合业态,积极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业态,推行智能生产、经营平台、物流终端、产业联盟和资源共享等新模式。举办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宣传推介第三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第一批全国优秀乡村企业家典型和第二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
19、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新创业”要求,推动各类要素向农村创新创业集聚,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双创示范园区(基地),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云平台,发展众创、众筹、众包、众扶模式。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建设100个国家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确认100个农村创业创新人员培训、实训、见习、实习和孵化基地。务实办好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展示新成就,交流新经验,实现新发展。
七、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发掘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景观优势和文化底蕴,开发有独特优势的特色产品,在有条件的地方打造 “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休闲旅游精品点。支持贫困地区打造特色产品品牌。农业产业化强镇和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产业项目,尽可能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倾斜。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要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储藏、烘干、保鲜等设施。
21、引导龙头企业建基地。依托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引导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组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与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县合作,开发农业资源,拓展产品市场,以产业带动扶贫。
22、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组织贫困地区农业企业参加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博览、会展等活动,举办扶贫专场,促进产销对接,带动品牌提升。组织国内大型加工、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科研单位赴贫困地区开展县企、村企对接活动,促进直销直供、原料基地建设、招商引资等项目对接。
最近一年,在政策和需求助推下,乡村旅游热兴起,乡村市场渐成旅游市场一块大蛋糕,但其背后的供给问题亦颇多,这一领域的改革也陆续起步,乡村旅游正逐渐从单一业态发展至拓展增值服务。
7月28日,文旅部在四川成都战旗村召开全国乡村旅游(民宿)工作现场会,文旅部部长雒树刚在会议中强调,乡村民宿是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是丰富旅游产品供给的重要领域。
8月8日,作为斯维登旗下C2B乡村旅游住宿解决方案供应商,途远正式推出趣悠悠平台,进入民宿垂直预订平台领域,以期通过一系列优惠活动吸引民宿玩家进驻乡村旅游市场。从乡村旅居产品供应商到垂直预订平台,途远发展模式的转变折射了乡村旅游发展路径亦在悄悄发生变化。
需求+政策,乡村旅游进入快车道
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日前发布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全国旅游经济运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乡村游达到22.9亿人次,周边游达到8.1亿人次,周末游8.1亿人次,三小时中短途出行圈已经成为出行常态。
“居民的消费意愿非常的强烈,都会找周边的地方进行旅游休闲。”中国旅游研究院数据分析所所长何琼峰认为,在这样的消费背景下,周边游、乡村游等成为了热点。
乡村游火热的背后离不了政策的加持。自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文旅部后续密集出台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24年-2024年)》等政策,7月27日还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并予以授牌。四川等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助力乡村旅游发展。
产业政策的出台从供给层面增加乡村旅游的吸引力,而国家探索2.5天带薪休假的政策则是从消费者角度为休闲消费提供支持。途远美宅置业顾问有限公司CEO石绍东认为,国家2.5天带薪休假的政策是一个拉动内需的重要政策,受益于此,车程范围在1-3小时的营地、景区、度假区等乡村旅游目的地成为市场热点。
热点带来的效益也是显而易见的。据农业农村部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增至30亿,年均增长30%;营业收入增长到8000亿元,年均增长27%。截至2024年底,农业农村部已创建388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推介了71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民宿成关键切口
千篇一律、项目功能单一、缺乏创新和特色、卫生条件没有保证、住宿还停留在农家乐阶段……虽然进入了发展快车道,但提起乡村旅游,这些问题仍然是制约发展的讨论重点。
不过,从政策和行业实际情况来说,这场乡村旅游的改革已经开始起步,民宿是关键切口。
文旅部部长雒树刚在全国乡村旅游(民宿)工作现场会中强调,乡村民宿是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是丰富旅游产品供给的重要领域。
作为乡村游消费中的主要环节,民宿是当地创收的重要来源,也是影响消费者选择初次及二次消费的关键因素。国家信息中心《中国共享住宿发展报告》(2024)表明,2024年约165亿元的共享住宿交易规模中,乡村民宿/城市近郊成为新热点,主要平台上乡村民宿业务年度增长超过3倍,远远高于同期全国乡村民宿增长速度。
尤其对于那些有特色美景的乡村来说,住宿是重要抓手。这也是行业内的共识。“乡村风景虽美,但是住宿条件却有待发展。”石绍东对记者说道。
有缺憾意味有发展的空间。石绍东认为,乡村旅游住宿的缺憾对专注于提高乡村民宿品质的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机会。
作为斯维登旗下的子板块,乡村市场是途远的主要客群,其主要通过装配式建筑来快速完成一栋房子的建造,用时最快4小时,运营则交由另一子板块欢墅进行,形成了建造+运营+增值服务的模式。
据石绍东介绍,目前已落地的50余个项目中,政府自建乡村旅游民宿及配套设施的约有10个。其中落户于四川新津的农垦共享农庄已经成为了样板工程,其“去中心化的中心点模式”在带来收益的同时,也推动了当地的再就业和经济发展。
政府提出需求,途远提供产品设计和建造,轻量化、快速安装、造价低,途远似乎为乡村旅游民宿的标准化提供了一个参考。事实上,在政策层面,民宿行业标准已经摆到了台面。7月19日,文旅部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将民宿的等级由金宿、银宿改为三至五星3个等级,并针对每个等级下的卫生、安全、隐私等方面较之前的版本做了细致的规定。
但标准化并不意味着排斥个性化。乡村旅游的火热正是应对了城市居民对乡村式生活的向往,能够做到特色和贴近自然是锁定消费者的重要手段。
根据Trustdata的《2024年中国在线民宿预订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在线民宿预订用户整体年轻化,85及90后占比超过八成,其中90及95后就占据全部客群的59.9%。而这些消费者的普遍特征是对个性化和体验的要求比较高。
这也得到了石绍东的认同,在他的从业经验里,目前25-35岁的80、90后已经成为民宿预订平台的生力军,他们消费旺盛,旅行方式也别具特色,喜欢网红打卡和毕业旅行等。
需求倒逼改革,乡村的旅游民宿已经悄悄开始从简单粗犷的农家乐向乡村旅居转型。各种新奇特的产品形式如树屋、船屋、泡泡屋、牧区草原人家等,可以仰望星空也可以聆听鸟鸣,住宿产品的升级换代吸引着眼球,也自带网红营销气质。附加了更多的设计和服务,住宿价格随着成本的上升也打破传统农家乐一两百元的门槛,直逼中高端酒店。以途远的四川新津集趣·农博园共享农庄别墅为例,一间屋子在OTA的售价平均600元起,最高超过1500元。其他更具特色的产品则可以达到每晚2000元以上的价格。
地方政府也开始涉足这片广阔的价值洼地。北京密云区政府在今年1月宣布,拟利用5年时间在全区打造10个精品乡村旅游项目、100个精品乡村酒店、1000个精品民俗院落。
资本持续注入,仍有拓展空间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会有商机。乡村游已经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先入局者享受到了红利,继而加强投入,未入局者则开始抢滩市场,力求分得一杯羹。
根据公开报道,小猪短租副总裁潘采夫曾透露,去年国庆黄金周,小猪在四川、广东、江苏、云南的乡村房源订单同比涨幅超过6倍。5月13日,途远与三家成都的投资公司签订定向基金意向合作协议,途远的新津模式将推广至四川多地,帮助四川省贫困区域实现脱贫。在采访中,石绍东也透露,目前公司正在酝酿第一轮融资。
但乡村旅游市场的拓展空间远不止民宿领域,创造更多的增值服务成为下一个目标。石绍东认为,目前的乡村游市场还需要引入更多的客流以推动乡村服务的二次消费以及三次消费。途远的打法是推出新品牌“趣悠悠”,通过设置高性价比的会员权益机制,降低住宿门槛,将城市居民吸引到乡村度假,使乡村和城市之间产生自然的“流动”。对于途远来说,将以往由斯维登进行的运营业务部分转移至自己手中,这也是一次从乡村旅居产品到民宿预订平台的转型。
而对于政府来说,延长产业链,让游客不再是来一次即走,而是创造更多消费,是更优的选择。因此,政府对这些资本的介入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小猪短租将与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就打造海南民宿乡村聚落品牌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同程在7月初也与苏州吴中区横泾街道达成合作,意图打造乡村文旅样板项目。
从资源互补来说,政府缺乏的是运营经验,而市场化的力量(公司)则恰好可以弥补这块缺陷。比如在同程和横泾的合作中,吴中开发区提供了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而同程提供的则是互联网模式下的内容产品等的把关与运营。
在政策支持、需求强烈、企业赋能“三驾马车”的推动下,未来的乡村旅游可能会有较大变化。
答:开发乡村旅游产业,是我们党和国对农村发展的重要部暑,这对三农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如何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需要你发现挖掘你村的历史特点,如:历史名人,红色历史事件,你村在地理位置中,存在着哪些美丽风景等等,来进行再造开发利用,把乡村旅游产业作大作强。
这里我介绍一下我村的经验:
我村在党的历史上岀了一位名人,林一山,他是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周总理指派林一山,开展长江水利工程的主要领导人,他又是山东胶东地区,天福山起义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所以,村两委研究决定,开发红色旅游文化。
(一)和长江委合作,把林一山出生地林村,建成红色教育基地,发展红色旅游文化。
(二)现在农村闲置农房比较多,进行侧所卫生间改造,房间进行装修,达到城市化标准,开发利用这些民用闲置房屋设施,成为红色旅游文化度假村。
(三)林一山遗产开发,林一山生前他把房产都捐给了林村人民,园子里有一棵百年老树流苏,我们叫他四月雪,是珍贵流苏品种,我们每年要在四月份,开一个四月雪节,吸引游客,拍照留念。
总之,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要根据自己村的实际情况,找出亮点,进行开发,绝对不可以塑造虚拟工程,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本条例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第四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
第五条 建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与乡村振兴促进有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服务乡村振兴,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机制。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引领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结合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省乡村振兴规划。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全省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本地区乡村振兴规划或者实施方案。
第十条 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利用各类专项规划成果,统筹安排目标任务,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实施乡村振兴规划监督检查评估机制,乡村振兴有关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实施。
第三章 产业兴旺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统一市场平台等举措,落实农村改革重点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优势特色资源为依托,坚持科技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加工、流通、储备体系,提升粮食供应链,构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保障粮食安全。落实粮食加工、储存、运输标准,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和利用率,推动节粮减损。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步伐;加大机耕路建设投入,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立足区域自然资源禀赋,扶持发展苹果、羊乳、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发展现代种植业、现代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业、乡村商贸流通业、乡村资源环保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产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引领产品转化增值,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乡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校(院)地科技合作,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特色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研究利用与繁育推广,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研发示范推广。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机装备的研发、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加强共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推广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产业农机化示范,促进宜机化设施配套,推进农业机械化向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扶持以涉农专利和植物新品种为支撑的创新经济、以农产品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和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农产品企业支持力度。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体系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多途径提升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鼓励各级人民政府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加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农户与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当事人可以参照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对服务价格、托管质量、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重点支持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第二十二条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利用“一带一路”区位优势加强农业国际科技合作,鼓励、支持特色农产品出口,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农业对外合作水平。
第四章 生态宜居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因地制宜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加强对秦岭保护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农村生态建设。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违法将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农业农村转移。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乡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第二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普及卫生厕所,综合考虑陕北、关中、陕南地理环境、经济水平、人口数量、生活习惯等因素制定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标准,推动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建设公共厕所,推广无害化公共厕所,村民委员会应当落实人员,做好本村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乡村合理采用分散式、相对集中式或者纳入污水管网式等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二十八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修复,促进农村水环境改善。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亮化,支持乡村无障碍设施、道路标识等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开展特色风貌、景观环境和田园村居规划设计,建设一村一貌、各具特色的乡村,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风貌管控,统筹推进现有农村住房升级改造,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并落实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
第五章 乡风文明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文化市场繁荣,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大古村落、古建筑、地貌景观、工程遗产、农业遗迹等保护力度,传承好秦腔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利用,完善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推动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建立有效监管机制,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挖掘乡村文化本土人才,培养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完善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和数字广播电视网络,支持农家书屋、文化场馆、村史馆、体育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文化科技惠民工程,开展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支持创作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和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满足农民基本文化需求。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鼓励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建设诚信乡村。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反对薄养厚葬、赌博、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攀比炫富等陈规陋习,引导群众抵制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腐朽落后文化,倡导孝老爱亲、健康娱乐、节俭操办婚丧节庆活动等现代文明新风,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鼓励开展多元化农村养老、托幼照料服务。
第六章 乡村治理
第三十七条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发挥全面领导作用。
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治,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应当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与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完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考核、任用机制,落实农村基层干部相关待遇保障,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运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健全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四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和支持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机制和村务公开制度,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引导农村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
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增强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乡村治理和法治建设水平。
第四十三条 加强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乡(镇)便民服务能力,优化乡(镇)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数字化、便民化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在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延伸服务,为农民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建立乡村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加强乡村诚信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培育诚信文化,建立健全覆盖乡村的信用信息系统,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广播、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章 城乡融合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促进公共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设施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交通物流、客运、水利、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信、广播电视、消防和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管护,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改善卫生、交通、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优化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第四十九条 加强城乡医疗共同体建设,建立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向欠发达地区乡村延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并保障其有效运转;稳步提高农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保障基本药物有效供给,提升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控和诊疗救治能力,推动对偏远乡村的送医下乡到户服务。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进城务工,拓宽增收渠道,全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机制。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务工农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完成农村各类产权确权和登记颁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激发农村市场活力,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切实提高农民经济收入。
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制定交易标准,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对闲置宅基地、房屋、荒山等资源依法进行流转交易。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进城农民各项权利,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 数字乡村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数字乡村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农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光纤网络、移动网络建设水平和覆盖质量,加快农村交通、电力、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发展智慧农业,促进农业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活动全面深度融合应用,推动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基地建设,加大涉农信息服务提供力度,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电商快递服务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农民特别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字素养,壮大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培育和壮大乡村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乡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数字化改革要求,拓展乡村治理与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美丽乡村、乡村治理等领域的综合应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推动乡村网络远程教育、医疗等应用普及,促进城乡优质公共资源共享。
第九章 扶持措施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各级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投入乡村振兴力度。强化涉农资金监督管理,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
第六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及先导性支撑产业发展。
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法采取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乡村产业用地,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向乡村发展倾斜,县域内新增耕地指标应当优先用于折抵乡村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指标,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
经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优先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乡村产业。
第六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自主或者与其他主体共同利用闲置住宅和农用房发展共享村落,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金融和税收等政策扶持。
共享人有权开展乡村民宿、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乡村产业经营活动,符合创新创业条件的,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六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等实施监督。
第六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