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福清市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小博 2024-09-03 2

2024年福州福清市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2024年福州福清市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全市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小学报名、填报志愿纳入福清市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平台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生范围

  经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开办的民办小学,面向福州地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福州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及父(母)持有福州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招生;由福清市教育局审批开办的民办小学,面向福清市内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福清市内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及父(母)持有福清市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招生。

  (二)录取办法

  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全部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户籍地学校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每位适龄儿童允许填报两个志愿。若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在第二志愿学校未招满的情况下,参加剩余学位的补录;如果补录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实行摇号随机录取。

  (三)民办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7月16日-18日,意向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其中符合随迁子女在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依流程同时参加公办校的招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福清市教育局微学堂”上的民办学校招生子栏目,进入福清市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平台参加预报名,并填报志愿。

  (2)7月17日至19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意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核查入学凭证,携带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材料。

  (3)7月20日,民办小学通知适龄儿童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7月21日,公布民办小学随机号等信息。

  (5)7月23日,民办小学公开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摇号产生录取对象,并公示结果。

  福清市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以及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中心城区20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启用“线上报名+线下核验”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如下:

  一、20所试点学校

  实验小学、实验小学虎溪校区、城关小学、城关小学东部校区、元洪附小、滨江小学、滨江小学观溪校区、百合小学、瑞亭小学、融西小学、崇文小学、教师进修校附小、行知小学、融侨小学、师院附小、城关小学第四校区、百合小学第二校区、玉屏中心小学、东方红小学、西园小学。

  二、报名时间

  (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2024年8月19日-20日(8:00-17:30)(线上报名+线下领表)

  三、报名方式

  福清市中心城区的20所小学一年级片内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现场预报名,并同时通过e福州扫二维码进入“榕教之窗”系统,或者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榕教之窗”系统,办理小学入学在线注册。系统将自动核验相关信息,并提示家长后续操作,报名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家长。线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报名指南》。     

  对于不熟悉线上操作的家长,可到片区学校由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和材料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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