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内人士揭零负团费把戏 吃住行程大打折扣

小博 2024-09-25 10

旅游业内人士揭零负团费把戏 吃住行程大打折扣

  新闻背景

  今年3月,一个团费仅为610港元的内地旅游团到香港,途中,由于导游李巧珍不满游客购物太少,在大巴车上连放狠话,并以不准吃饭、不准住宾馆等相威胁,强迫购物并辱骂内地游客,车上游客却无人吱声。有人将此拍成视频上传到网上,引发轩然大波。

  随着旅游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零负团费”在内地游也是屡见不鲜。强制购物、导游甩客等都是“零负团费”在备后作祟。近日,哈市旅游业内人士张壮(化名)自曝“零负团费”低价旅游暗藏的猫腻,提醒消费者在旅游消费时,切莫贪图一时的便宜,低团费陷阱不仅会给自己带来财产上的损失,往往还会伴随着精神上的伤害。

  1、“零负团费”吃住行程大打折扣

  张壮举了一名游客游的例子。8月初游客刘丹在哈市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山东半岛、大连一飞一船一卧六日游,团费价格是280元,当初的行程单上提及很多著名景点,餐饮招待也描绘得很丰盛,然而到了当地却大相径庭。

  刘丹到很多著名景点都需要自己付门票,合同上包含的门票几乎全是票价低的小景点。例如,刘丹到达崂山时,自己付崂山门票65元,小交通另行付费30元,随后乘船海上观青岛,刘丹又需要付30元的费用。随后几天里消费方式也相似,而且天天“被购物”,刘丹最后为整个行程支出的总费用高达2800多元,额外花的钱比交给旅行社的还多。

  据张壮讲,实际花费比旅行社的报价多出一倍很“正常”。因为该线路品质团的团费在2180左右,相差900元,这样“零负团费”的团队就会在行程中把900元的差价补回来,甚至使游客产生更多支出。

  张壮给记者介绍了旅行社“补差价”的猫腻。“零负团费”的行程单中,每天的景点看似很多、很充实,实际上都是一些门票价格低的景区,精华景点费用都是自理的,而且是全价消费。以海南游为例,团费中20元的门票,自费的票价在100-140元;几十元的潜水自费需花费200-400元,一个40-50元的海鲜餐自费就需要140元。而如果是品质团,这些费用多是含在团费中的,即便是不含在团费中,旅行社也会让游客享受到旅行社的折扣价格。.

  2、吃住行程大打折扣

  张壮介绍,为了让游客将更多时间用于消费,“零负团费”旅行社往往将一些行程压缩。例如青岛乘游船,行程单上标明的游览时间为40分钟,实际从上船到下船不到20分钟,当有游客提出质疑的时候,导游会解释说加上车程的时间,一共为40分钟。

  一般行程单上,崂山为自费景点,但导游往往避而不谈,只介绍利润空间大的万国建筑博物馆和啤酒城。如果所有游客坚持去崂山,导游也会带游客去,但只会游览这座名山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的精华景区根本看不到。

  此外,有些车览、远观的景点或市容、市貌,由于受游览时间的影响,导游根本不去介绍。貌似很充实的一次行程,旅游回来后才发现,有价值、有意义的景点没看几个,当你大呼上当,想要索赔的时候,才会发现旅行社根本不会退给你任何费用,因为没看全的东西都是没有景点门票的。

  在吃住方面,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给客人安排的宾馆基本都在郊区,有的房间甚至没有窗户。正常的旅游团餐为15-20元/顿/正餐,但这种“零负团费”旅游团的团餐只能达到10-12元/顿/正餐,而且即使小孩是按成人标准报名(享受成人标准),当地的导游也会把孩子的餐费算成半价的儿童餐,克扣餐标。

  例如某旅游团在山东半岛散拼的最后一天,由于客人来自于不同城市,返程为不同的车次、不同的航班,几位返回大连的客人不到13时就被送到蓬莱码头,而晚上开船的时间为22时30分,客人要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码头等近十个小时,连吃饭的地方都没有。

  3、强制购物 30元玉器标价3万

  张壮讲,外出旅游的消费者总想着旅游一趟不容易,容易产生冲动消费,多少要买些当地的土特产、纪念品。以云南游为例,玉器是云南的特产,游客多数会买玉石。旅游纪念品店内标价近3万元的翡翠手镯,售价可以打1折再去“零头”,最终2000多元可以买下,消费者还以为很便宜,而同质的玉石在地摊花上三五十元就可以买到。

  很多人到云南都要带些茶回来。旅行社通常做法是,把车开到店门口,导游大声招呼,“一路旅游大家受累,请大家喝点茶。”于是就带领大家走进一个带精美茶具的地方让游客品茶,几个漂亮服务员开始天花乱坠地讲解茶的诸般好处,游客喝着味道不错,便多半会购买。品茶现场游客喝的确实是好茶,但等回到家自己泡的茶味道就相距甚远,因为买到的不是喝到的。

  一些旅行社还为游客“着想”,提供免费足浴的地方,让游客休息一下。脚是洗了,但洗脚的产品也推荐了一大堆,服务员往往夸大功效,仿佛包治百病,而游客往往稀里糊涂地就买了。

  在国内线路里,如果游客自费项目参加得少或购物少,导游就会给客人脸色看,服务更加不到位。但到散团前签意见反馈单时,导游却会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哭,称在出来带团前向旅行社交了每人XX元的人头费,大家不参加自费项目已经赔了XX元,带完这个团就不干了之类的话来博得客人的同情,很多客人出于怜悯违心地签下意见单。这样,当客人回到家再想去旅行社讨个说法的时候,与自已签的意见单相互矛盾,只好自认倒霉了。

  专家指出,旅游者要想不被骗,首先要从心理上消除贪小便宜的思想,在出行前要对自己行程有一个符合实际的心理价位,不要被低价诱惑和有“越便宜越好”的不正当消费心理。

  除比较价格之外,消费者还应该向旅行社索要行程单,详细问清各项接待标准,例如是否有自费项目和小费,自费项目是必须参加还是自愿选择?要弄清自费项目的价格和另付小费的额度,通常团费报价越低,自费项目的价格会越高,另行收费的项目也会越多。游客在报名时应要求旅行社将自费项目含在团费里,通常情况下,如果不是“负团费”操作的话,旅行社会将另行收费的项目按成本价操作,这样就省去了客人到了当地再与导游讨价还价,另行交费的项目又没有发票的麻烦。

  游客在报名时,还需要了解该旅行社自己是自己发团还是与其它旅行社联合拼团,如果是拼团,一定要弄清楚发团社是谁。现在市场上有很多旅行社都是在哈尔滨收客人,然后让客人自行拿票上火车,领队在口岸举牌接团,其发团社只是一个挂靠的部门,一张桌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就可以进行业务操作,在旅游局和相关质检部门根本查不到他们的信息,一旦出事,很可能游客最后能找到的就是一张桌子和一根电话线。

  报名后要签订旅游合同。签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要把吃住游的标准线路行程内容作为合同附件一同签订,使本次行程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在旅游过程中,游客要结合行程检查旅行社是否达到所签订合同的标准,是否有故意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一旦发现有达不到标准的,要主动和地接导游或全陪导游提出申诉,如依然未得到解决,可利用自己携带的手机、相机、DV机将未达标准的内容拍摄下来,作为证据留存以备日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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